原标题: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什么要出台意见?意见提出了哪些要求和举措?如何确保落实?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27日对此进行了解读。 源头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 我国是世界第一化工大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达21万家,涉及2800多个种类,但整体安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集中,导致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意见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源头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方面,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举措: 一是严格安全准入。明确各地区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确定化工产业发展定位,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 二是严格标准规范。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整合化工、石化和化学制药等安全生产标准,解决标准不一致问题,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三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有效防控风险。 四是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制定实施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动。 强化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 我国化工行业发展粗放、基础薄弱,中小化工企业占80%以上,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本质安全水平不高。 这位负责人说,意见在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保障方面提出了四方面措施: 一是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研究支撑,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 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 三是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引入市场机制,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建立专家技术服务规范,分级分类开展精准指导帮扶。 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是导致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主要原因。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必须扭住企业这个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这位负责人说,为此,意见明确,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失信约束力度,从严监管。同时,强化激励措施,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等。 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这位负责人说,危险化学品安全涉及链条长、环节多,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 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将意见提出的措施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制定配套制度措施办法。 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承担相关安全监管责任。 要健全执法体系,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由内设机构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要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动态严格监管。 “为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强化督查考核,将意见重点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推动落地见效。”这位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