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落地见效,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 此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以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深化源头治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管控措施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扎实抓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重点检查内容分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露天矿山企业和采掘施工企业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党政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有9项;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共54项;露天矿山企业9项、采掘施工企业3项。 此次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主要采取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改、市县自查自改及全面检查、市级抽查督查和“三表一清单”方式进行。其中企业自查自改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原则,分别于5、7、10月底前完成3次全方位自查自改,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自查自改台账,进行全面彻底整改治理,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建。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集中攻坚。四类高风险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专家开展技术会诊。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将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三同时”专项检查、汛期安全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应急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矿山生产用电监测、火工品用量等情况深度分析,精准监测停产整改、关停矿生产作业等实际情况,严防长停矿、整合技改矿偷生产和生产矿超能力生产,切实提高执法精准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