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督促煤矿主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该省将组织开展对煤矿主体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为期1个月,从10月20日到11月20日,采取主体企业自查自改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检查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要求全覆盖检查主体企业,聚焦于检查煤矿上级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的履职情况、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情况和全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记分考核办法的宣贯落实情况,可随机抽查所属煤矿。 按照职责分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分成5个组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中煤平朔集团、山西中煤华晋能源公司和山西正华实业集团进行检查,各市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其他所有主体企业进行检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深入发掘问题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对专项检查中问题较多较突出的煤矿主体企业要进行“回头看”再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