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工贸行业第1检查组在山西对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和炼钢二厂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国庆、中秋假期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值班值守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重大风险管控等情况。 在炼钢二厂检查时,检查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局局长马锐询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你知道钢铁企业8项重点隐患问题专项执法检查中的‘8项重点隐患问题’具体内容是什么吗?” “这个我们都开过会,专门部署过。”集团公司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说。 然而,被查问的炼钢厂安全管理人员两次都没有回答正确。 “连内容都不熟悉如何开展自查自改?”马锐说。 检查组还发现,炼铁厂五高炉风口平台局部缺少安全防护栏杆、炼铁厂五高炉炉前出铁平台多个部位缺少安全警示标志、炼钢二厂检维修工作票“作业人员”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检查组已反馈给属地具有执法管辖权的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立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深刻吸取同类企业事故教训,认真举一反三,聚焦钢铁行业和有限空间12项专项执法项自查自改,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和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同时,检查组还对太原市应急管理局规范执法提出工作建议。(记者 贾虎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