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山西省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救灾部门要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面做好救灾各项应急准备,全力以赴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要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机制准备,结合主汛期灾害形势特点,细化完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实用性。督促各级具体负责同志熟悉本级救灾响应启动标准和条件,提前分析研判灾情,提前部署响应动作,确保救灾响应有力有序。 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督促指导各级补充救灾物资储备,结合今年主汛期灾害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储备采购。加强本地区救灾物资监督管理,明确专门队伍负责救灾物资的紧急装卸、调运等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市级及以下救灾部门要根据灾害风险、灾情研判、预警信息等,提前向灾害高风险和多灾易灾乡镇(街道)前置预置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要加强灾情管理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准备,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和灾情,严格落实灾情统计报送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灾情审核把关,开展灾情核查,坚决杜绝信息迟报瞒报。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公安、卫健等部门协调联动,对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灾害事件开展联合调查,确保灾情数据准确无误。及时完善更新灾害信息员数据库,确保灾害信息员在岗在位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要加强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准备,提前检查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救助应急预案方案是否务实管用,健全完善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网格化管理和分级分片的包保责任制,确保一旦需要能够高效有序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进一步完善灾害预警和救灾响应联动机制,确有需要时提前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和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提前准备好救灾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