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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复工复产后 关于工资发放你有疑惑吗?

来源:山西晚报客户端 作者:sx001 人气:631 发布时间:2022-04-22 17:46:34

随着太原市的全面复工复产,不少读者在疫情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上有疑惑。近日,山西晚报记者搜集了部分问题,采访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陈元、专职律师方思琦等,就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问:复工复产通知下达后,员工因政府相关部门的交通管制、飞机、铁路停运等应急措施,不能按时返岗复工,如何处理?

视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员工应及时提供证明(比如政府官方公告或已为公众所知的新闻、报纸等媒体报道)。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员工休年假及其他福利假期,员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同等的工资待遇。但如果该情况持续时间已经较长且未来情况尚不明朗,建议双方积极协商,可安排员工待岗,按最低工资标准或所在地生活费标准支付相应待遇,或者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因疫情管控未能及时返岗,工资待遇如何支付?

出差员工因疫情管控原因不能按期返岗的,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酒店、宾馆远程办公,参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向员工支付工资。

问:企业受疫情影响而停工、停产的,如何发放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因此,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停工停产与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停工停产不同,并非劳资双方任何一方原因所致。对于停工停产期间的待遇支付标准可以通过企业与职代会、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民主协商的方式确定;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支付相应的生活费。如少数劳动者在停工停产期间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标准发放工资报酬,即正常提供劳动时所发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原则上这些都属于工资的范围。但是,如果员工的奖金与该员工或企业的业绩挂钩,则在业绩不佳或停工、停产的情形下,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不予发放奖金的,企业向员工发放工资不包括相关奖金是合理的,另外员工实际未出勤的,与出勤相关的车补、饭补也可不予发放。

问: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仍然待岗(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发放生活费的标准是多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规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据悉,全国各地的发放生活费的标准也不统一,从目前收集的资料来看,山西属于标准较高的地区,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而其他城市有75%、70%、60%、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由于目前省政府目前未出台有关停工停产生活费标准的规范性文件,该标准仅为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口径。企业在具体适用时,以当地政府、人社厅发布的最新规定、政策为准。

问:疫情防控期间,如企业安排员工居家办公,可以适度降薪吗?

居家办公也是办公,劳动者也提供了劳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安排员工居家办公,对于员工居家办公期间的工资,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应该按照员工正常出勤标准支付工资。但是,有些企业的薪资构成中含有绩效工资的,若员工由于居家办公而无法完成相应绩效指标,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不发或者少发相应的绩效工资或奖金也是合理合法的。此外,企业因为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境的,在向员工坦诚说明情况后,若协商一致,员工同意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

问:企业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能否调整员工薪酬?应如何操作?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员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应先制定相关调整方案的草案,然后通过民主程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积极协商,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将企业面临的经济困难告知员工,甚至可以针对不同情况的员工制定不同的工作调整和薪酬调整方案,以积极取得员工同意,最后及时签订相关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资待遇,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问: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企业能否以实物代替工资?

不可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因此,企业只能以货币形式发放工资。

问:疫情期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吗?

从全国各省市现行的工资支付办法或条例来看,有明文规定的可分为以下三档:最低工资不包含社保和公积金的地区、最低工资包含社保但不包含公积金的地区,以及最低工资包含社保和公积金的地区。其中,山西属于最后一个档次,即最低工资包含社保和公积金的地区。


责任编辑:sx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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