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1月29日至2月28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市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所属行政区内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黄土地区人口密集的城乡接合部、学校、医院、厂矿、各类移民新村、新建小城镇进行全面排查,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这次排查的重中之重;对高陡边坡、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区以及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全面排查;既要对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精细排查,又要注重发现新的隐患点,做到隐患点“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灾害再次发生。 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应急、铁路等部门形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市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排查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