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已正式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省属企业防汛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洪涝灾害风险,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对省属企业防汛安全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省属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防汛救灾体系,将防汛责任细化到企业每一个基层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明确防汛安全管理任务和内容,落实岗位责任制、值班责任制等各项防汛制度,全力做好各项防汛工作。水电、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电力、通信、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以及其他省属等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作特点,聚焦防汛重大风险,做好相应的人员、物资、设施防汛应急准备。要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等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迅速上报。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参与社会防汛抢险救灾准备,协同配合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通知强调,要突出做好工地营地安全度汛工作。要完善工地营地选址,各省属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对工地营地选址和布局情况进行自查,汛期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并配备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要加强防洪隐患排查整改,紧盯重点区域,组织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确保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要加强预案编制和防汛演练,提升工地营地人员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健全联动工作机制,主动与当地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获取雨情汛情等信息。要强化转移避险应急管理,坚持“三避让、三撤离”原则(即主动避让、提前避让和预防避让,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撤离),在发生高等级暴雨预警或接到立即转移指令信号时,工地营地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传递、发送预警信息,立即组织停工停产,果断及时将工地营地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