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在9月30日前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专项排查整治。 通知指出,要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的目标,有效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要聚焦煤矿因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查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此次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包括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基本要求事项,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顶板、冲击地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瓦斯、火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露天煤矿边坡稳定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治理。 通知明确,5月底前为企业全面自查自改阶段,9月底前为监督检查阶段。6月至9月,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开展省级督导检查。9月为总结评估阶段,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总结评估,建立问题隐患及整改销号台账,分析本地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推动落实,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