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部署两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工作,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化工领域“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近日,省政府安委会印发两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整治时间均为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 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全省将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集中整治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推行路线风险评估,加快建设“一张网”信息系统,畅通跨地区、跨部门间信息协同共享渠道,使用可靠适用安全技术,破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难题,根治长期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实施方案明确了4大项14条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任务,包括严格从业资质资格安全准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规范过程安全管控和构建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分别根据部门职责细化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分成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完善巩固三个步骤展开整治。 在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面,要通过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清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和各类生产、使用、存储危化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通过专项整治,查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风险;结合省委“零事故”单位创建,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有效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死灰复燃,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