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6日12:00-4月7日12:00,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轻型)5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16 男,居住于小店区东峰村,系病例9的密切接触者。 4月1日 7:30左右,到榆次区河口村某仓库装废铁; 11:00左右,到隔壁货场过磅; 12:00左右,开车返回东峰村废品收购站; 13:10左右,到达东峰村废品收购站; 15:00左右,自驾车到小店区庆云街武宿保税区工厂务工; 18:00左右,回到东峰村废品收购站,后开车到西温庄村送货; 18:44左右,在东中环龙兴街因货车超长接受处罚; 18:54左右,到达西温庄电机厂附近卸货; 20:00左右,返回东峰村废品收购站。 4月2日 7:00左右,驾车到小店区庆云街武宿保税区工厂务工; 11:00左右,到物业办理出门证; 12:00左右,到郑村苗苗友谊烟酒副食店购物; 13:00左右,到郑村废品收购站务工; 13:52左右,到小店区电子街北鼎尚烟酒店购物,后返回保税区工厂; 17:00左右,离开保税区工厂,回到郑村废品收购站; 19:00左右,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6日 经小店区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17 女,居住于小店区南坪头村,系病例2的同村人员。 4月1日 7:00左右,步行到迎泽区枣园小区,搭车到榆次区王家堡村露源饮品有限公司上班。 18:30左右,搭乘车返回南坪头村。 4月2日 12:19左右,到村内“生鲜便利店”购物,后回家未外出。 4月3日 07:18左右,到村内“生鲜便利店”买菜,后到村委会核酸采集点做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4月6日 在小店区南坪头村区域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18 女,居住于小店区山西大学令德四斋公寓226宿舍,3月6日以来,均在学校内活动。 4月3日 14:39左右,去山西大学李记面皮店就餐; 14:55左右,去山西大学客隆超市购物; 14:57左右,去山西大学令德地超东入口菜鸟驿站取快递; 15:06左右,去山西大学水果店购物; 17:13左右,去山西大学自动购物机购物(东方超市),后去令德餐厅就餐,后去做核酸检测; 18:20左右,去山西大学爱心大药房购药; 18:30左右,去山西大学天空水果店购物。 4月4日 19:08左右,去山西大学客隆超市购物; 19:10左右,去山西大学令德餐厅就餐。 4月5日 12:00左右,去核酸采样点做核酸检测; 12:29左右,去山西大学河东鸡块店买食物; 12:30左右,去山西大学“眼镜直通车”眼镜店调试眼镜,后返回宿舍; 17:00左右,在山西大学文教楼与同学拍摄作业; 21:00左右,返回宿舍。 4月6日 经小店区人民医院单采单检结果为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19 男,居住于小店区中辐院小区西区,系病例7的密切接触者。 4月2日 16:30左右,在长治路世贸中心6层氧动力健身房健身; 18:10左右,骑小黄车回到家中; 20:00左右,到学府公园散步,后回家未外出。 4月3日 9:30左右,乘坐51路公交从学府街口站到开元市场站,因疫情封控下车,后骑小黄车回家; 10:30左右,到小区内简易菜店买菜; 12:00左右,再次到小区内简易菜店买菜; 21:00左右,小区楼下核酸检测。 4月4日 10:30左右,到楼下花园散步; 11:00左右,散步后回家再未外出。 4月5日 13时30分,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月6日 经小店区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0 女,居住于迎泽区桃园南路西二巷12号院,系病例7的密切接触者。 4月2日 15:40左右,在长治路世贸中心6层氧动力健身房健身; 19:00左右,骑电动车去迎泽区老军营武汉臭豆腐店、水煮串串店就餐; 19:55左右,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外出。 4月3日 全天未外出。 4月4日 18:10左右,骑电动车到山大医院北门做核酸; 18:40左右,到康乐街南巷第一家蔬菜店买菜; 18:50左右,在桃园南路东一巷成悦早点买方便面; 19:00左右,在桃园南路东一巷口对面流动包子摊买包子; 19:10左右,桃园南路西二巷12号院门房拿快递,后回家未外出。 4月5日 18:35左右,通过美团外卖点餐,后被集中隔离医学观 察。 4月6日 经迎泽区庙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检测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1 男,居住于小店区亲贤北街供电小区,系病例7的密切接触者。 4月2日 18:00左右,在长治路世贸中心6层氧动力健身房健身; 20:00左右,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4月3日 8:00左右,在小区附近独自锻炼身体; 9:30左右,在家门口接收其妹妹送的蔬菜; 18:00左右,到楼下做核酸检测,之后未外出。 4月5日 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月7日 经小店区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阳性,随即被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同时空伴随者自觉履行防疫责任,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并先行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进行检测,《新冠抗原自测教程》可到“健康太原官微”下载。对不按规定落实防疫责任、未及时向社区(村)报备,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社区(村)接到报备后即刻向所在县(市、区)防控办报告,各县(市、区)第一时间对相关报备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分类管控措施,确保不漏一人。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